买药本是为了预防治疗疾病,但买到假药反而可能会对身体健康造成危害,药店销售假药,存在着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的风险。
近日,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张某涉嫌销售假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这是该院受理的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买药本是为了预防治疗疾病,但买到假药反而可能会对身体健康造成危害,药店销售假药,存在着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的风险。
近日,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张某涉嫌销售假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这是该院受理的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该案由潞州区人民法院首次组成“3名审判员+4名陪审员”的7人合议庭开庭审理,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程琳和20余名潞州区人大代表进行旁听评议,潞州区人民法院四级高级法官刘杰平担任审判长,潞州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晓林作为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公诉人提起诉讼。
案情简介及审理
2017年6月,长治市益康药房角沿店原负责人赵某将该药店承包给被告人张某经营。2018年3月至4月,张某通过微信群联系郭某(另案处理)以明显低价购买了阿托伐他汀钙、拜阿司匹林、硝苯地平控释片等药品。2018年7月25日,长治市公安局郊区分局联合长治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对该药店搜查时,当场查获27盒拜阿司匹林肠溶片(标示生产厂家:拜耳医药保健有限公司,批号B.J35000)15盒阿托伐他汀钙片(标示生产厂家:北京嘉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批号170913)、26盒阿托伐他河钙片(标示生产厂家:辉瑞制药有限公司,批号W06250)、6盒硝苯地平控释片(标示生产厂家:拜耳医药保健有限公司,批号BJ39316)等药品。长治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上4个批次药品依法认定为假药。张某购买的假药,除被依法查扣的,其余均已销售。
检察机关认为,张某明知是假药而予以销售,应以销售假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所售假药尚未召回,社会公共利益可能持续遭受损害,故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诉请判令张某在报纸及其他公开的媒体上赔礼道歉,并召回已销售但尚未使用的假药,消除危险。
被告人张某当庭表示认罪并愿意承担民事责任。
潞州区人民法院将对该案择日宣判。
什么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的基础上,增加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这一新的案件类型。并且规定:“人民检察院对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犯罪行为提起刑事公诉时,可以向人民法院一并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由人民法院同一审判组织审理。”
编辑:梁慧杰
投稿:潞州区法院
来源:山西高院